总部地址:郑州大学考研辅导中心(大学路中原路郑州大学老校区14号教学楼1楼东侧)
一、考核内容
研究生中期考核主要对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健康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阶段性的总结,特别是对学位课程和学位论文准备工作做出评估。
(一)思想品德
研究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二)业务学习
研究生的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学分完成情况,以及在实验技能、工程实践中的能力和表现等。
(三)科研能力
研究生在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实际工作的能力,重点在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工作中表现出的自学能力、科研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四)身体素质与文体活动
研究生身心健康状况,平时参加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情况。
二、考核时间
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安排在入学后的第四学期末完成。
申请提前毕业、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时间按相关文件要求适当提前,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
三、考核对象与要求
考核对象为我系三年制科学学位研究生,达到下列要求者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1. 已达到培养计划要求的学分;
2. 已完成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
3. 不欠学费、住宿费。
进行考核时未达到上述条件者,按照考核不合格处理,并取消参加下一年度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四、考核标准
(一)优秀
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表现突出,积极要求上进,认真参加政治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习成绩优秀(课程平均成绩≥85分);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科研及实践能力突出,有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者优先。
(二)合格
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表现良好,认真参加政治学习,能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等。能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和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有一定的科研及实践能力,各项能力表现较好。
(三)基本合格
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表现一般,能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等。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状况一般。
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但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独立工作能力等某一方面表现不够好或综合素质稍差。
(四)不合格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① 未达到中期考核要求者;
② 思想道德表现差,品行不端,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者;
③ 院系根据综合考核,认为明显缺乏科研、实践能力,不宜继续培养,并经分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再继续培养者;
④ 累计有两门学位课程不及格者;
⑤ 无故不参加考试者;
⑥ 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
五、考核程序
(一)组织工作
1. 成立系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组长由院系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三至五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系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系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整体工作进行督导和审核,对全系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负总责。
2. 各二级学科分别成立学科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3或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组成。各学科考核专家组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学科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
3. 系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对研究生《郑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内容进行审核,并协助系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和各学科考核专家组完成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二)考核步骤
1. 研究生自查
研究生对自己入学以来,在德、智、体各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如实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个人总结”部分和“课程学习情况检查”部分。
2. 导师考核
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情况、工作态度和平时表现,对研究生进行总体评价,提出是否通过考核的意见(在《郑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中期考核审核结论”部分填写导师意见并签名)。
3. 系研究生办核查
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以学科为单位,于考核前三天将已经导师审核过的《郑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其他科研成果证明等)交系研究生办。
系研究生办对研究生“个人总结”和“课程学习情况检查”部分进行核查,并根据研究生日常学习和生活情况、参加集体活动和学术活动情况、有无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况对研究生思想品德和科学作风进行考评,提出是否通过考核的意见(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思想品德和科学作风考评”部分)。
4. 学科考核专家组测评
(1)研究生以答辩的方式向考核小组汇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陈述时间5分钟,考核专家组提问时间5分钟。
(2)考核专家组根据研究生答辩情况,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部分),并结合研究生思想品德、科研作风、课程学习与论文发表等情况给出综合考核成绩(在《郑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中期考核审核结论”部分填写考核专家组意见、组长签名)。其中,中期考核成绩优秀者所占比例不超过该组考核人数的15%;基本合格与不合格者总和也不得超过该组考核人数的15%。
5. 系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审核
系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研究生院派督导团和巡视员到会督察),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分析,做出考核处理决定,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六、考核结果处理
(一)中期考核成绩优秀者,予以通报表扬,记入档案。原则上将论文列入盲审范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奖学金,在申请提前毕业、硕博连读或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时优先审批。
(二)中期考核成绩合格,同意继续学位论文工作。
(三)中期考核成绩为基本合格者,应给予书面警告,指明努力方向,提出具体要求,并在下一学期由系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负责对其复查,以决定其是否可以继续攻读学位。如经复查达到合格者,允许继续攻读学位,其论文应列入盲审范围;如在警告期限内仍无明显改进、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四)中期考核成绩为不合格者,应延长半年学习时间或终止学习,并按《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考核评定结果将在院系范围内予以公示。有异议者于公示起3日内向系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提交书面意见,系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将进行核实、复查。
六、其他
本细则自2010级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起执行,由生物工程系负责解释。
生物工程系研究生办公室
2011年6月12日
发布者:生物工程系 发布时间:2011-7-8